二、落实主体责任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主体责任,加大有效监督管理力度。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学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各项工作要求,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,遵守学校各项防控工作要求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省纪委监委将在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,下发后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,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,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,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。
三、紧盯关键少数。
驻学院纪检监察组(纪委)将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,对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,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,公款大吃大喝,违规发放津补贴,公车私用,违规操办婚丧喜庆,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、奢靡问题,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、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
四、加大曝光力度。驻学院纪检监察组(纪委)将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、重要舆情,优先处置,快查快办,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。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对在“两节”期间群众反映、舆论媒体关注中发现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,要在第一时间向驻学院纪检监察组(纪委)报告。
联系人:高姬娜
联系电话:028-85430120 13668284455
报送邮箱:398515359@qq.com
驻四川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(纪委)
2020年9月29日
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
邮编:610021
电话:028-85430202
传真:028-85430722
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
邮编:610500
电话:028-89390026